经济区外工业园区

经济区外工业园区

  • 1,178总面积
  • 182外商直接投资项目 (FDI)
  • 3.2十亿美元
  • 41国内投资项目
  • 12,800十亿越南盾

企业所得税

  • 根据第218/2013/ND-CP号议定规定之新投资项目根据第218/2013/ND-CP号议定规定之新投资项目

优惠机制:

  • 免税2年
  • 后续4年减半征收50%

法定普通税率:

  •  

法规依据:

  • 第218/2013/ND-CP号议定第16条第3款,经第91/2014/ND-CP号议定第1条第6款修改补充
  • 自企业项目产生应税所得的第一年起计算自企业项目产生应税所得的第一年起计算

优惠机制:

  • 17%优惠税率(取决于工业园区所在地区的难易条件)

法定普通税率:

  • 20%

法规依据:

  • 第35/2022/ND-CP号议定第22条第1款。
  • 第218/2013/ND-CP号议定第15条第3款。

(地区名录已由第118/2015号议定修订,并在指导2020年投资法的第31/2021号议定生效后失效)。

经济区外的各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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